第08章
第八章
8. 且看他那篇題為「論最佳翻譯模式」的論文[1],除了標題之外,其中並無任何「最佳」之處,一切皆屬最劣;他在其中證明那些他現在與之相交的人是異端,因此招致我們使徒(非他所稱「他的」使徒,因他所稱「他的」是弗拉庫斯和圖利)的譴責,使徒說:「那判斷的人[2],若吃,就被定罪了。」在那篇論文中,他告訴我們,任何作品都不可能合理地逐字翻譯(儘管他現在已轉變為認為這種翻譯是合理的)[3],他卻插入了西塞羅作品[4]的整段文字。但他不是說過:「賀拉斯與詩篇何干?馬羅與福音書何干?西塞羅與使徒何干?你的弟兄若看見你坐在那偶像的廟裡,豈不被冒犯嗎?」這裡他當然是自證有拜偶像之罪;因為若閱讀會造成冒犯,寫作更是如此。然而,既然轉向拜偶像的人,除非他首先否認基督,否則並不會因此完全成為異教徒,他告訴我們,他曾對基督說,當基督坐在審判寶座上,周圍環繞著祂最尊貴的天使僕役時:「如果我此後再閱讀或擁有任何異教書籍,我就否認了祢。」而現在他不僅閱讀和擁有它們,不僅抄寫和校對它們,甚至將它們插入聖經本身的文字中,以及旨在造就教會的講道中。我所說的,凡讀過他著作的人都心知肚明,無需證明。但這正像一個試圖從如此深淵般的褻瀆和偽證中自救的人,為自己找些藉口,正如他所說:「我現在不讀它們了,我記憶力驚人,所以可以不間斷地引用不同作者的各種段落,我現在只是引用我年輕時所學的。」好吧:如果有人要我證明今天日出之前地球上是夜晚,或者日落時太陽已經照耀了一整天,我會回答說,如果一個人懷疑眾所周知的事實,那是他提出懷疑理由的責任,而不是我提出我確信的理由。然而在此情況下,一個人的靈魂岌岌可危,且被指控犯有偽證和不敬虔地否認基督的罪行,即使事實眾所周知,也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有罪。我們不應效法他,在被告未經任何審查之前就定罪;不僅未經聽證,甚至未傳喚他們出庭;不僅未傳喚,而且是在他們已經去世之後;不僅是死者,而且是他一直以來讚揚的人;不僅是他讚揚的人,而且是他追隨並奉為師長的人。我們必須敬畏主(神)的審判,祂說[5]: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」又說:「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。」因此,儘管這確實是多餘的,我仍將提出一個證人來反駁他,但這個證人必然會勝出,而且他無法質疑,那就是,再次,他自己和他的著作。凡讀過他這篇論文的人都能證明我所說的;我對此的斷言似乎是多餘的;但我必須使用一些特殊的證詞,以免我所說的對那些沒有讀過他作品的人來說顯得不夠充分。
腳註
———
腳註
[1] 第五十七封信。
[2] 辨別。武加大譯本 羅馬書十四23。那疑惑的人。欽定本。
[3] 在耶柔米為帕馬基烏斯和奧西亞努斯翻譯的《論原理》(Περὶ Ἀρχῶν)中,他逐字翻譯。
[4] 第五十七封信,第5節。
[5] 馬太福音七1-2。